比上班还要痛苦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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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食终日,闲得蛋疼,看电视,路过上海电视台外语频道,竟被我看到了更蛋疼的一幕:一枚在上海工作的白人老外在节目上大吐苦水,他说,他极度憎恨一切“需要吃进去再吐出来”的中国食物。至于理由,那更是字字血,声声泪,掷地有声:“我白天那么辛苦上班挣钱,就是为了下班后好好享受一下,为什么还要去受这种比上班还要痛苦的酷刑?”

友邦惊诧,惊得有理,诧得有趣。据我观察,中国菜当年,老外所面临之最大个的障碍,就是吃得进去,吐不出来——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中餐有多好吃,老外有多抠门,而是指中国人唇舌之间天生独有、出厂自带的那一门针对鱼刺、骨头以及各种皮壳的吞吐之术,其牙坚嘴利,确实为船坚炮利的老外所无。

嗑瓜子,在这等吞吐之术里堪称典范。从来也没见谁正经学过,可人人都是练家子。

据丰子恺先生1934年在《吃瓜子》一文中指出:“从前听人说:中国人人人具有三种博士的资格:拿筷子博士、吹煤头纸博士、吃瓜子博士。”今时今日,“拿筷子”一事,老外早已不让中国人专美于前,至于“吹烟头”——“他们的‘要有火’比上帝还容易,只消向煤头纸上轻轻一吹,火便来了。他们不必出数元乃至数十元的代价去买打火机,只要有一张纸,便可临时在膝上卷起煤头纸来,向铜火炉盖的小孔内一插,拔出来一吹,火便来了”──这把戏,除了在电视剧《走向共和》里见过李鸿章的扮演者、北京青年艺术剧院台柱子王冰先生玩过,今日中国,怕是已绝迹了吧?国人吹牛逼的功夫倒是普遍见长且长势喜人。而随着王大师在去年5月驾鹤西去,当年的“中国三博士”,剩下尚未化作青烟的,就唯有这“吃瓜子”了。

对各种非我族类来说,这种“比上班还要痛苦的酷刑”究竟有多痛?有多苦?丰子恺先生在《吃瓜子》一文中有精彩记述:“记得从前我在赴横滨的轮船中,与一个日本人同舱。偶检行箧,发见亲友所赠的一罐瓜子。旅途寂寥,我就打开来和日本人共吃。这是他平生没有吃过的东西,他觉得非常珍奇。在这时候,我便老实不客气地装出内行的模样,把吃法教导他,并且示范地吃给他看。托祖国的福,这示范没有失败。但看那日本人的练习,真是可怜的很!他如法将瓜子塞进口中,‘格’地一咬,然而咬时不得其法,将唾液把瓜子的外部完全浸湿,拿在手里剥的时候,滑来滑去,无从下手,终于滑落在地上,无处寻找了。他空咽一口唾液,再选一粒来咬。这回他剥时非常小心,把咬碎了的瓜子陈列在舱中的食桌上,俯伏了头,细细地剥,好像修理钟表的样子。约莫一二分钟之后,好容易剥得了些瓜仁的碎片,郑重地塞进口里去吃。我问他滋味如何,他点点头连称umai,umai!(好吃,好吃!)我不禁笑了出来。我看他那阔大的嘴里放进一些瓜仁的碎屑,犹如沧海中投以一粟,亏他辨出umai的滋味来。”

可见,老外学吃中国菜,宜从成本较低的嗑瓜子开始,或以其他类似材料反复练习以下这个动作:把吃进嘴里或一半吃进嘴里的东西或那东西的一部分果断坚定地,吐出来。“吃葡萄不吐葡萄皮”那是有病,“不吃葡萄倒吐葡萄皮”那是变态,“边吃葡萄边吐葡萄皮”,这才是硬功夫。

我知道这个很难(部分会吃瓜子的罗马尼亚人和意大利人除外),不过,若连这个也学不成,一切多刺的鱼,一切有骨的肉,一切带壳的蟹,一切连皮的虾,乃们都将无福消受,不远万里来到中国的唯一乐趣以及唯一痛苦,也就只剩下“白天那么辛苦上班挣钱”了。

私授秘笈:学嗑瓜子的同时,可学说北京、上海及广州三地最具代表性的中国“国骂”各三句,作为辅助练习,能令吞吐之术的学习进程产生意想不到的飞跃。

与技术层面的“吃进去,吐出来以及连吃带吐”相比,要让老外在心理和生理上克服对某些常见的“另类”中国食材的抗拒,基本上就是小菜一碟了。

我发现,要让一个中国人在餐桌前迅速崩溃,不是给他吃他从来没吃过也没见过更没听过的东西,而是给他吃一种“吃过而且常吃并且坚信那东西就该是那样”结果却不是那样的东西,比如粽子,比如月饼。试想,把一粒嘉兴的大肉粽和一枚苏州的肉月饼一并摆在一个北京人的面前,他崩溃的速度和程度,应该不亚于1989年圣诞节的罗马尼亚。而欲使一个外国人表现出同样的临床反应,事情就要好办得多,只消“秀”给他任何一种“从来没吃过也没见过更没听过的东西”便足矣。

“致病”手段的便捷,意味着“治愈”方法的简单,以“入乡随俗”或者“尊重当地文化多元性”什么的晓之以理,那些个都不好使,与其说理,不如当着他的面把你自个儿面前那盘“怪物”有滋有味、七情上面地啃它个干干净净──只要连活人带吃的一起“秀”给他,这一番“动之以情”的鲜活表演和赤裸撩拨,远胜千言万语。

说一千道一万,无论是技术和观念,老外在口腔里对中餐的接受程度,根本上还是要取决于其唇舌间的汉化水平。所谓汉化,主要指他们的中文口语程度,某种意义上,这个程度与他们吃中餐的水准成正比──我的意思是说,即便内心和口腔的欲望再强烈,语言上的隔阂,还是会使这种欲望大打折扣。中国味道能带来的各种感受,只有用汉语才能予以领会和表达。比如,“辣”或“麻辣”,并不只hot或spicy那么简单;“鲜”,更远非delicious的口沫所能相濡。

除了这类特殊的表达,有时,甚至就连一些中、英文语义毫无歧义、高度一致的单字,一旦被使用在吃喝的语境里,竟然也会神奇地形成一道更大更深的文化鸿沟。

去年秋天,在外滩某餐厅和一个法国人同桌,这位仁兄来华多年,娶了中国太太,却连一句中国话也不会,哪怕是Pillow Chinese。但是,这显然丝毫也不妨碍他对中国太太和上海大闸蟹的热爱。其研究之细,技术之精,吐纳之熟,绝不输“本帮”上海人。我甚至都能毫不费力地想象出这两口子“白天辛苦上班挣钱”、晚饭后窝沙发里一处噼里啪啦嗑瓜子儿的温馨场面来了。

要知道,能像上海人一样吃大闸蟹,对老外来说,相当于一个中国人在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拿了满分然后于2000年移民美国接着在2012年当上了美利坚合众国的大总统。然而话虽如此,聊着聊着,逐渐地就觉得越聊越不会聊了;说着说着,终究还是察觉出有些不对味了。盖因用国语谈大闸蟹,已觉到喉不到肺(相关专有名词,必须说吴话才到位),用英语谈,就更不舒服了,那感觉,就是用刀叉吃大闸蟹还戴着手套──这一切,都怪他在揭开第二只蟹盖之前认真地问了一句:“hairy crab,do you prefer male or female?”

呃……好吧,这个这个,hairy crab,我当然更爱雄的、公的、男的、male的,尤其是在11月。至于October嘛,我就比较prefer female了(坏了,“九雌十雄”英语要怎么说?)。但是,male or female?这个“比上班还要痛苦的语言酷刑”,从语境到情境,还是强劲地将我当场击倒,并且带我准确地、无缝地从餐桌瞬间穿越到了某座公厕的大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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